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 |
发布时间:2019/8/9 16:03:00 浏览次数: 519 | |
普通征税人认定规范中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详细换算办法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这里特别留意,一是计算销售额能否超标时,要加上免税销售额,如某征税人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含税销售额50万,免税销售额40万,这时分该征税人连续十二个月销售额=50÷(1+3%)+40。
二是依照差额征税的营改增试点征税人,其应税行为停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停业额计算。比方某劳务派遣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600万元,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等扣除项累计为500万元,这时分计算时,应按扣除前的600万元计算=600÷(1+3%),根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停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国税函〔2010〕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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