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发票的时效性是否是“昨日黄花” | |
发布时间:2019/7/3 11:38:51 浏览次数: 1035 | |
在日常的付款中,财会人员也时而看到收到的发票时间比发票上填写的时间滞后很多,有的还是跨年度的。在会计上能否入账呢?我们需求辨别两种状况:第一种状况是费用已作预提在当年入账,但当年未获得发票;第二种状况是当年获得了发票但未在当年入账,即是跨年入账。
针对第一种状况,依据国度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实务中在当年所得税预缴时可按账面发作额核算,但需求在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获得发票,否则要做所得税征税调增处置。针对第二种状况,从会计核算真实性准绳动身,依据影响水平的上下,要么在下年度费用中列支,要么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停止调整。再来看能否能够在所得税前扣除,依据影响水平的上下,要么在当期费用列支,要么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停止调整。
至于能否能够在所得税前扣除,依据国度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践发作的、依照税收规则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阐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作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越5年。实务中,各地税局的执行也不尽相同,总的准绳是时间越久,税前抵扣的难度越大。另外,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动身,假如经常呈现发票跨年度入账的状况,也阐明管理不够到位而要惹起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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